从公安队伍转岗到纪检监察机关十余年,汤琦如今已经是一名不折不扣的“纪检老兵”了。时光在变,汤琦“做群众贴心人”的初心却从未改变。他先后查办违纪违法党员干部60多人,走上镇纪委书记岗位后,又开展了多项纪检监察创新工作,如办理全市第一起非党员村干部职务违法案件、全市首创村级财务转账支付模式,等等。2017年,汤琦被评为浙江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个人。
群众满意就是最大的肯定
在纪检监察岗位上,汤琦有8年的时间从事信访举报工作,接待上访群众达3000余人次。
“当上访群众不了解纪检监察机关的受理范围而对我横加指责的时候,我感到很委屈,但是当信访核查到位,被举报问题水落石出的时候,我会信心百倍,当调查结果反馈给举报人,被群众点赞时,我又会喜从中来……”正是这种对工作的执着精神,促使汤琦在一次次办信中,享受着“群众满意就是最大的肯定”的快乐。
一年夏天,天气非常炎热,萧山区北干街道塘湾村的老王满头大汗、急匆匆地找到汤琦反映问题。老王所在的社区要拆迁,但拆迁办通知老王,20年前他已经在企业享受过房改房,所以此次拆迁不予补偿。“我家从来没有享受过房改房,肯定是工作人员渎职,把事情搞错了,纪委一定要帮我查清事实啊!”老王当时情绪非常激动,因为街道已多次找到他,要求其尽快签订拆迁协议,否则房子将被依法强行拆除。老王是个老实人,他把所有希望都寄托在了汤琦身上。“争取3个工作日内完成情况调查,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汤琦对老王说。
调阅交易档案、走访相关单位和居民、调查当事人、牵头召开协调会……汤琦和同事们马不停蹄地调查,终于查清了真相,老王的房改房确实是被人冒领,冒用人员在很早之前已经被处理,从而证实了老王从来没有享受过房改房政策,可以享受拆迁补偿。
“房管部门已经给我开好了证明,我现在就等着拿补偿款了……真的非常感谢你们。”当双手被老王紧紧握着的时候,汤琦觉得自己的工作非常有意义。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这才是一名纪检监察干部的本色。
一条小线索查获一起大窝案
信访举报是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线索的重要来源,长期的办信办案经历,让汤琦炼就了“火眼金睛”,也促使他深入思考案件背后的问题根源。
一次,汤琦收到一封信访举报,反映当地某招商引资项目的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有造假行为。该项目是由政府和民营企业合作出资的,如果按照惯例,他可以直接将信访举报件转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办理即可。可汤琦却从该案的细节中发现了问题:既然中标单位此前的业绩大多是假的,那为何竞标材料上却都盖有相关政府部门的公章,这里面是否存在问题?
汤琦协调公安机关对中标单位进行调查,起获了数十枚假公章,涉及萧山区各个职能部门。刻这么多公章不可能仅仅只是为了一次招投标,这很可能是一起较大的窝串案。通过数月的艰辛查证,汤琦和同事们突破一起萧山区有史以来最大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投标串标窝案,涉案金额4亿多元,30多人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事后,区纪委专门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要求相关部门切实加强对招投标领域的监管。
案件突破了,但汤琦的心情却依旧不轻松。“这些金额巨大的政府投资工程,看似层层把关、重重审核,但连最基础的招投标阶段的造假行为都没有防住,这说明相关制度中还存在很大的漏洞。”带着思考,汤琦找到了该案中标单位的负责人,向他“请教”现有招投标制度情况。经过一番交流,汤琦明确了症结所在:首先是现有的招投标制度中偏向人为主观打分的设置过多,导致专家被“公关”的漏洞也随之增多;其次是招投标管理部门和住建部门缺乏信息对接,招投标活动虽然对中标单位及人员有严格的资质要求,但是住建部门不了解情况,施工现场的人员与参与招投标的人员不一致也无法发现。
汤琦以此案为基础,专门就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工作缺少监督的问题撰写了专报,提出了多项改进意见,以此推动萧山区填补对工程建设资金的监管空白。
对于汤琦来说,很多问题的突破始于一些不起眼的细节,为什么这些“蛛丝马迹”偏偏在他面前“露了馅”?这源于他对工作的认真与执着,正是这份认真与执着,让他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了然于胸,对农村土地、农民建房、拆迁等工作的相关政策和法规如数家珍。
“遇到问题,我们经常找他咨询,他看问题准,给我们的建议也很中肯。”在同事眼里,汤琦就是“政策通”“一口清”“活字典”。
运用科技手段建设清廉村社
2018年初,汤琦被提拔担任萧山区义桥镇纪委书记。
到任短短几天,汤琦就把义桥镇历年来的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件和案卷资料全部翻了个遍,把全镇易发多发的问题列出了清单。
“信访反映最多的是村级务工费、损失赔偿费等开支中的‘猫腻’。”汤琦在问题清单上,画出了第一个重点——村级财务支出乱象。
恰恰在这时,义桥镇纪委、监察办公室接到了某村有关村级财务问题的举报。有群众举报,2017年底,义桥镇湘东村实施建新河清淤工程,因施工影响,该村农户来某的住房出现了墙体裂缝,为此,镇政府和村委会答应赔偿其经济损失。2018年2月,来某到村里签字领取赔偿款30000元。领完赔偿款当天,来某刚进家门就被告知,赔偿款发错了,多发的10000元钱要归还村里。但来某不服,“我签字时看得清清楚楚,领取清单上写着30000元,怎么就发错了?”在接下去的4个月时间里,她多次就赔偿款问题找村干部理论。最终,村干部因不堪其扰,又把10000元给了来某。
通过分析研判,汤琦认为,村干部侵占或挪用赔偿款的嫌疑比较大。经查,义桥镇政府在湘东村建新河清淤工程实施过程中,造成河道沿线农户来某等民房受损。镇政府按照湘东村要求,共下拨农户民房损失赔偿款70000元。事后,湘东村违反规定,擅自将应支付给来某赔偿款中的10000元,用于其它开支。最终,非党员的湘东村村委会主任被立案调查,并受到政务处分。这也是监察法实施后,杭州市首例由镇街监察办办理的非党员村级监察对象职务违法案件。
“问题的关键在于现金支付,能不能把现金支付改为银行转账支付,这样就可以减少村干部套取集体资金的机会,也让村民把村级财务支出账看得明明白白?”在义桥镇纪委的信访分析会上,汤琦的一番话启发了大家。于是,镇纪委联合镇经管站工作人员,一起摸排务工费、补偿款、小额票据等五大类现金支付项目,以河西村为试点,率先试行银行转账支付。
“使用银行卡支付后,大大减轻了报账员的负担,也减少了差错,很大程度上预防了群众身边的‘微腐败’。”义桥镇河西村村监会主任洪妙祥说。
2019年6月,有群众向汤琦反映村干部阿忠以分管的建房事项为“卡口”,向村民索取好处费。汤琦带领镇纪委的同志经过周密调查,很快查清了阿忠多次索贿的事实,并依纪依法进行了查处。
信访问题虽然了结了,但汤琦认为,村里的权力运行不够公开透明,如果仅仅查处个案,不能从根本上遏制此类问题的发生。“如果运用科技手段,使村民建房等事项能够适时公开,让全体村民都来评一评,效果会如何?”在汤琦的倡议下,义桥镇探索启动了“微信治村”。镇纪委要求辖区24个村(社)均建立专属微信号,各村(社)的村级财务开支情况、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内容、低保户评审、宅基地审批等10项内容必须在微信朋友圈进行公示。以农民建房问题为例,每户村民建房必须在村属微信号上晒两次,资格审查晒一次,实地放样再晒一次,让原本属于灰色地带的农民建房管理流程,走到了“阳光”之下,接受广泛监督。
“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取,希望通过我们的探索能够提供更多的基层经验。”汤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