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鉴 | 老板通过他赚钱,他向老板索贿,栽了
发布时间:2021-08-26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作者:纪律检查室   分享到:

“原浙江省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谭艰犯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罚金43万元。”4月19日,通过“云旁听”远程观看了谭艰案的审判过程后,谭艰曾经的同事们都感到深受教育、深受触动。

  今年50岁的谭艰,成长在一个高级知识分子家庭,父亲和哥哥都是大学教授,母亲是医生,谭艰本人也从小品学兼优,是典型的“别人家的孩子”。1994年,他大学毕业进入省医保公司工作后,业绩一直名列前茅,后来公司的铜贸进出口业务都交给他负责,一时间可谓前途无量。

  谭艰缘何一步步从人生高峰滑入“谷底”,最终沦为阶下囚?据他自己交代,全因“贪婪”二字。尤其是客户方老板阔绰的出手给谭艰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他心里的天平逐渐失去了平衡。这其中就包括台州某铜业公司老板杨某某。

  谭艰与杨某某结识于1997年,因为杨某某出手大方,又很“讲义气”,经常宴请谭艰。几次接触下来,谭艰与杨某某的关系近了起来,开始称兄道弟。在谭艰的帮助下,杨某某的出口生意做得风声水起,钱也越赚越多。

  2001年,一次酒过三巡后,谭艰向杨某某吐起了苦水,说自己看中了位于杭州城西的一套房产,但还有20万元的资金缺口。杨某某马上心领神会,几天后就转了20万元到谭艰的账户上。作为回报,谭艰在后续的铜贸出口业务中给了杨某某很大的“帮助”。2008年,谭艰主动向杨某某提出,因为家里有了小孩,各方面开销都大了,希望杨某某包个大红包,就当做干叔叔给的。几天后,谭艰就收到了杨某某转来的12万元。2016年,谭艰以帮杨某某关照业务为由,以借为名直接向杨某某索要150万元,杨某某也都悉数奉上。

  “第一次开口时,心里也忐忑过,但我不停地给自己做暗示:杨某某通过我赚了这么多钱,我从中分一杯羹也不过分。但正是在这样一次又一次的自我催眠下,我的‘胃口’越来越大,最终害我走上了一条不归路。”谭艰说。

  直接索贿的同时,谭艰还采取了更加隐蔽的方式攫取个人利益。

  2006年开始,某阀门公司负责人屠某某提出,按照合同金额的2%给予谭艰好处费,作为交换条件,谭艰需在阀门生意承揽、利润分成上给予关照。面对送上门的好处费,谭艰欣然接受。他多次利用担任铜贸进出口业务直接负责人的职务便利,为屠某某谋取各种利益,以好处费的形式收受回扣67万元。

  据统计,2001年至2016年,谭艰累计受贿373万元,其中索贿金额就高达282万元。“有些合作企业虽然在出口订单中没有安排回扣,我当时认为给他们接了不少国外订单,他们从中赚了不少钱,通过买房、装修、小孩出生的名义向他们索要些钱财,心安理得。”谭艰在忏悔书中写道。

  谭艰的行为不仅给家庭带来了无尽的伤痛,更给所在单位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

  浙江省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规定,凡5000万元以上的财务事项需向浙江省国资委报批,且需按照“先付款、后提货”的原则开展业务。

  然而,2011年至2016年,谭艰在担任铜贸进出口业务直接负责人期间,在前期大量应收账款未收回,且铜贸客户未提供有效、足额抵押担保的情况下,继续通过连续开证、滚动核销的方式开展铜贸业务,最终导致多笔大额货款无法收回,给国有资产造成了6亿多元的巨额损失。

  “当时一味地追求营业收入的增长,对代理合作企业资信调查不完善,进入门槛低,等发现问题时已经为时已晚。由于我的贪念,我在铜贸业务中的失职,造成公司破产重组,给国家、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深表痛心和内疚。”面对无法弥补的损失,谭艰悔恨不已。

  2019年3月,浙江省纪委监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对谭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纪律审查,2020年8月,根据指定管辖原则,台州温岭市监委对谭艰立案监察调查。2020年12月,谭艰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按照我当时正当收入,在杭州生活可以说绰绰有余,根本没必要冒这么大的风险去触碰法律的红线,全因个人的私欲和贪念,使自己付出了这么惨痛的代价,实在不应该。”在接受组织审查调查期间,谭艰这样忏悔道。(浙江省温岭市纪委监委 陈泷 王建明 || 责任编辑 周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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